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市临潼区2021年度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1-12 20:48
关键词:
2021年9月27日,西安市临潼区骊山街道办事处委托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中第59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对项目地块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一、前言
西安市临潼区2021年度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面积为: 3654.5 平方 米,其中农用地(果园) 2716平方米,建设用地(村庄) 939平方米。调查地块位于西安市临潼区骊山街道胡王村,秦陵南路以南,秦唐大道以北,姚池头路以 西。调查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 109.234468、N 34.371622°,地块权属为临潼区胡王村村委会。截止2021年10月,调查地块现状为果园和村庄建设用地,尚未进行征收报批。
根据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潼分局收集到的《临潼区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图(局部)》(2021年8月)、《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潼分局关于国网西安供电公司110KV秦唐输变电工程站址用地意见的复函》(2019年10月15日)和《国家文物局关于秦始皇陵建设控制地带内西安秦唐110千伏变电站选址项目 的意见》(文物保函[2019] 462号)可知,本次调查地块所属区域范围规划为过渡期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规划用于国网西安供电公司110KV秦唐输变电工程站建设用地。调查地块位于秦始皇陵建设控制地带内,国家文物局原则同意在秦始皇陵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西安秦唐110千伏变电站建设项目。本次调查地块属于建设用地第二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地块概况
项目地块用地历史情况较为简单,主要从农用地向建设用地转变,未开过工 业活动。地块用地历史情况具体如下:
2010年7月之前,地块用地性质为胡王村耕地和村庄: 2010年8月~2011年7月,地块村庄被清除待后续开发利用;
2011年8月~2012年11月,堆存过胡王安置小区建设期间产生的开挖土:42012年12月~2015年5月,地块用地性质未发生明显变化;
2015年6月~2015年11月,地块内西侧区域堆存过建设明王安置小区产生 的清基杂填土;
2015年12月~2017年9月,地块用地性质未发生明显变化;
2017年10月~2018年8月,堆存过建设胡王安置小区产生的清基杂填土全部用于胡王安置小区的回填施工;
2018年9月~2021年6月,地块用地性质未发生明显变化。
三、结果和分析
资料收集阶段,我公司技术人员通过业主方收集到了关于地块使用和规划资料以及相关的各案和批复文件等:收集到了可辨识地块及其相邻地块的开发及活动状况的卫星图片,并对上述资料进行了分析。
截至2021年10月18日的现场路期阶段。我公司技术人员对地块及周园区域进行了详细了调查,重点路勘了地块及周围区域的自然环境状况。包括地形地貌、气象和水文、地质、水文地质等: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包括居民区、学校等:用地现状和历史情况,包括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汇存。三度处理与排放以及泄漏状况,罐、精涉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恶臭、化学呈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挂水管或架。污水池或其它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并等,并对现场路勘结果进行了分析。
人员访谈阶段。我公司技术人员对地块管理者、地块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等政府部门人员及熟悉地块的附近居民均进行了访谈。对资料收集和现场路斯阶段获取到的资料信息进行了核实和补充。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及相关污染物。
四、结论
西安市临潼区2021年度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项目,拟建场地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以南,秦唐大道以北,姚池头路以西。根据《西安市临潼区 2021年度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勘测定界技术报告》(2021 年8月3日),本次调查地块拟征收用地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疆山街道胡王村,面积3654.5平方米,包括果园2716平方米、建设用地939平方米,现状为果园和村庄建设用地。
我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至10月18日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
调查结果表明,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五、报告评审结论
2021年11月5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会同西安市资源规划局在西安市组织 召开了《西安市临潼区2021年度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5.48 亩) (地块 编码: 601153440006)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技术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西安市资源规划局临潼分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西安市临潼区骊山街道办事处(土地责任方)、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13人,会议由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
会前,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部分专家和单位相关代表对地块现场进行了踏勘:会上,与会专家听取了土地责任方对地块基本情况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对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过质询和认真讨论,形成技术评审会评审意见如下:本次报告调查程序与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报告内容包括地块基本信息、污 染类型和来源等。通过第一-阶段调查确 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中的编码为6101153440006专家组同意报告通过评审,但应修改后由专家组成员函审复核确认。
会后我公司技术人员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并于2021年11月10日通过专家组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