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广播电视大学新校区补征12.952亩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2-10 15:24
关键词:
2021年6月8日,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广播电视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中第59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对项
【摘要】:2021年6月8日,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广播电视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中第59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对项目地块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
1、项目概况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补征用地面积为8634.59平方米(12.952亩),项目地块包括地块一和地块二,两个地块为同一批次拟征收用地,包括旱地、田坎和已建成道路。其中地块一为旱地4444.96平方米、田坎56.55平方米、已建成道路3748.15平方米;地块二为旱地324.11平方米、田坎60.82平方米。调查地块位于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瓜洲村和长安区杜曲街道办事处小江村,申弥路以西、神禾二路以南。调查地块中新经纬度为E 108.942107°、N 34.124389°,地块权属为长安区杜曲街道办事处小江村村民委员会。截至2021年6月21日为旱地、田坎和已建成道路,尚未进行征收报批,长安区人民政府明确由其负责完成土地征收报批手续。
2、地块概况
项目地块用地历史情况较为简单,主要从农用地向建设用地转变,未开展过工业活动。地块用地历史情况具体如下:
2019年2月之前,地块用地性质为瓜洲村和小江村耕地;
2019年3月~2019年12月,地块一地表植被被清除待后续开发利用,地块二未发生明显变化;
2020年1月~2020年6月,地块一左边区域正在建设道路,右边区域待后续开发利用,地块二未发生明显变化;
2020年7月~2021年7月,地块一左部分区域道路已经建成,地块一右部分区域和地块二未发生明显变化
2021年7月~今,用地性质未发生明显变化。
3、结果和分析
3.1污染源识别结果分析
通过资料分析:地块内农用地均为安全利用类,环境状况较好;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环境状况较好;地块东侧涝河现状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的标准限值,环境状况较好。
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地块内未开展过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未建设过各类槽罐,未发生过槽罐内物质泄漏的事件;未堆存及处理过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未建设过管线、沟渠等设施,未发生过管线、沟渠泄漏的事件;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内部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对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污染识别结果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及相关污染物。
3.2不进行第二阶段调查的合理性分析
资料收集阶段,我公司技术人员通过业主方收集到了关于地块使用和规划资料以及相关的备案和批复文件等;收集到了可辨识地块及其相邻地块的开发及活动状况的卫星图片,并对上述资料进行了分析。
截至2021年6月27日的现场踏勘阶段,我公司技术人员对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详细了调查,重点踏勘了地块及周围区域的自然环境状况,包括地形地貌、气象和水文、地质、水文地质等;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包括居民区、学校等;用地现状和历史情况,包括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三废处理与排放以及泄漏状况,罐、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排水管或渠、污水池或其它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井等,并对现场踏勘结果进行了分析。
人员访谈阶段,我公司技术人员对地块管理者、地块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等政府部门人员及熟悉地块的附近居民均进行了访谈,对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阶段获取到的资料信息进行了核实和补充。
该阶段的调查工作较为全面,能够较好的反映地块及周围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状况,土地使用的历史、现状和规划状况和潜在污染源及相关污染物的识别情况等。经识别,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及相关污染物。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相关要求,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3.3不确定性分析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方式开展调查,因地块原为耕地,能收集到的资料相对较少,给资料分析带来不确定性。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是针对现阶段地块及周围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地块及周围区域后续的开发利用过程可能会改变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状况,进而对本报告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造成影响。
4、结论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新校区补征12.952亩建设项目位于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瓜洲村和长安区杜曲街道办事处小江村,申弥路以西、神禾二路以南,拟征收用地面积8634.59平方米,现状为已建成道路、旱地和耕地,拟规划为学校用地、道路和绿化用地。项目地块包括地块一和地块二,其中地块一地块面积为8249.66平方米,包括旱地4444.96平方米、田坎56.55平方米以及已建成道路3748.15平方米,地块权属为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瓜洲村村民委员会;地块二地块面积为384.93平方米,包括旱地324.11平方米和田坎60.82平方米,地块权属为长安区杜曲街道办事处小江村村民委员会。
我公司于2021年6月9日至7月20日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
调查结果表明,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5、报告评审结论
2021年11月19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会同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常宁新区管理委员会第一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西安广播电视大学新校区补征12.952亩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技术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西安市常宁新区管委会(地块责任单位)、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调查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有关专家共17人,会议由3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会上专家听取了项目委托单位对该地块情况的介绍和调查单位对调查报告内容的汇报,经过质询和认真讨论,形成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如下:
本项目报告编制较规范,内容较全面。资料分析、人员访谈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调查报告结论总体可信。专家组同意报告通过评审,但应修改后由专家组成员函审复核确认。
会后我公司技术人员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并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专家组复核。